新華網(wǎng)北京11月8日電(記者涂銘)因不堪忍受鄰居跳廣場舞所放音樂聲音太大,56歲的北京市民施某持獵槍朝天鳴槍,并放出所養(yǎng)藏獒驅(qū)趕跳舞人群,逞一時之快卻讓自己身陷囹圄。記者8日獲悉,施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槍支罪目前在北京市昌平區(qū)法院受審。
北京市昌平區(qū)檢察院指控稱,施某1994年至2013年8月間,在其位于昌平區(qū)的家中,藏匿雙筒獵槍一支。2013年8月30日晚上8點左右,施某與鄰居因跳舞放音樂音量大發(fā)生爭吵,后持其藏匿的獵槍朝天鳴槍。經(jīng)鑒定,該獵槍為制式槍支。檢方認為,應以非法持有槍支罪追究其刑事責任。
庭審中,施某表示,他睡眠不好,原本住在五環(huán)邊,后來嫌路邊過車太吵,就在昌平區(qū)一個廢棄的老水泥廠附近租了一塊地蓋了個小院,沒想到“這里更吵”。施某稱院子旁邊有個小廣場,每天早晚都有一幫人在這里跳廣場舞,“他們放的音樂低音很吵,震得我腦袋直疼,吵得我根本睡不了覺”。
記者了解到,事發(fā)廣場位于原昌平水泥廠附近,南側(cè)是大片的居民小區(qū)。一位住在附近的居民表示,事發(fā)前,逢早晚確實有不少人相約到廣場上練習舞蹈!岸际浅酝觑垱]啥事的,湊到一起跳跳舞,鍛煉身體還能認識不少朋友,挺熱鬧的!边@位居民表示,一般晚上八九點跳舞的人就散了,有時候晚點大家也不會太介意。
但愛好清靜的施某無法忍受廣場舞的音樂,因為休息不好,施某曾多次和組織跳廣場舞的郭某交涉,但是并未奏效,隱忍的他終于爆發(fā)。
施某表示,8月30日晚,自己喝了酒,晚上8點多,聽到廣場上又開始放音樂,氣不打一處來,抄起家中的那把雙筒獵槍走出家門朝天放了一槍。
今年31歲的郭某是廣場舞愛好者,平日喜歡張羅大家一起跳。他在作證時表示,事發(fā)當天,施某先是拿槍嚇唬他,二人吵了幾句,施某于是回到家里,后來他就聽到“砰”的一聲槍響。朝天鳴槍之后,施某又放出自己飼養(yǎng)的三只藏獒沖進跳舞人群,跳舞的人嚇得四散而逃。
據(jù)了解,郭某等人報警后,民警到施某的家中將其抓獲,在起獲槍支的同時,還起獲了多發(fā)未用的子彈。
性格沖動易怒的施某已是“二進宮”。檢方的起訴書顯示,2006年7月,施某曾因故意毀壞財物罪被昌平區(qū)法院判處拘役6個月(緩刑6個月)的刑罰。
在被問及為何在人群前朝天鳴槍時,施某說,是因為積怨已久,找不到發(fā)泄的出口,“這就跟人急了要摔鍋砸碗一樣,就想拿些東西出氣”。
公訴機關(guān)認為,施某存在坦白情節(jié),建議判處其有期徒刑6個月至9個月。施某的辯護人認為,施某的認罪悔罪態(tài)度好,而且已經(jīng)年過半百,希望法院能夠?qū)λm用緩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