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江網(wǎng)訊 袁安、記者朱超報道:為美容、購物和打麻將,宜春市袁州區(qū)化成街道財政所原所長饒某利用職務之便,虛報冒領公款81萬余元。1月15日,大江網(wǎng)記者獲悉,日前,袁州區(qū)人民檢察院以涉嫌貪污罪提起公訴,該區(qū)法院判決被告人饒某犯貪污罪,判處有期徒刑十年零六個月。
2010年至2012年,被告人饒某在擔任宜春市袁州區(qū)化成街道財政所所長期間,利用其職務之便,通過在其私自收集、購買的發(fā)票上模仿袁州區(qū)化成街道辦事處相關人員簽字的方式在財務上予以報銷,并將報得資金轉至其本人和與其有關的多人銀行賬戶內,虛報冒領公款共計812756元,后其將全部贓款用于其本人美容、購物以及打麻將等。
法院審理認為,被告人饒某身為國家工作人員,利用其職務之便,侵吞公款,其行為已構成貪污罪。鑒于被告人饒某自愿認罪并積極退繳部分贓款,酌情可以從輕處罰,遂作出以上判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