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肯尼亞,個人所得稅征收的范圍包括肯尼亞公民在全世界的收入,或非肯尼亞公民在肯尼亞獲得的收入。涉及的領域包括工資、薪金、傭金、紅利、補貼及顧問費。
個人所得稅按月繳納,采用超額累進稅制。具體繳納標準如下(此繳納標準源自EMPLOYER’S GUIDE TO PAY AS YOU EARN IN KENYA, Revised Edition-2009, P.3):
月收入?yún)^(qū)間 | 稅率 |
0—10164先令 | 10.00% |
10165—19740先令 | 15.00% |
19741—29316先令 | 20.00% |
29317—38892先令 | 25.00% |
38893先令以上 | 30.00% |
例如某人月收入為25000先令,則其應上繳的所得稅計算方式為10164*10%+(19740-10164)*15%+(25000-19740) *20%=3504.8先令。
(聲明:本欄目交流內(nèi)容為中國銀行內(nèi)羅畢代表處學習心得,涉及具體操作問題,請向?qū)I(yè)法律顧問和會計顧問進行咨詢。)